2010年第三季度,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。本次共抽查了全省17家企业生产的21个批次产品,合格率为80.95%。
本次抽查依据为GB/T18369-2001《玻璃纤维无捻粗纱》、GB/T18370-2001《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》、GB/T18371-2001《连续玻璃纤维纱》、GB/T18372-2001《玻璃纤维导风筒基布》、JC/T170-2002《无碱玻璃纤维布》、JC/T173-2005《玻璃纤维防虫网布》、JC561.2-2006《增强用玻璃纤维网布第2部分:聚合物基外墙外保温用玻璃纤维网布》等标准和相应的企业技术文件,对玻璃纤维无捻粗纱、连续玻璃纤维纱、无捻粗纱布等产品的碱金属氧化物含量、线密度、单位面积质量、拉伸断裂强度、撕裂强力、含水率、可燃物含量、经纬密度、捻度、捻向、捻度平衡指数、涂塑量、织物稳定性、外观、尺寸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抽查发现有4个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,不合格项目涉及碱金属氧化物含量、含水率、可燃物含量。
信息来源: 中国质量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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